什么是职业病体检?和常规体检有什么区别?这篇文章为您解答
2025.05.29 众康体检中心 11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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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为什么要为员工安排职业病体检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前职业体检直接目的是上岗前排除禁忌症,并为日后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提供“空白样本”参照,问题能及早有效暴露。真正受益者是劳动输出群体。
由于部分行业的特殊性,长期从事该行业的劳动者经常会患上职业病,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调查,每年新增职业病患者达到约1.5万人。成为我国一大社会问题,影响到那些劳动者的工作和健康。定期的职业体检是有效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手段。
另外,如果企业不对在工作中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那么企业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患者所患的职业病与己无关,即是否因在本企业工作而患病,如此一来企业必须对此负上责任。对企业来说,职业健康检查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措施。所以只要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该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从目前的法定规则来看,守法的企业同时能够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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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体检只是比常规体检增加一些针对性体检项目。除常规的血常规、血压、尿常规、心电图等项目,再根据企业的不同职业不同岗位需求增加其他的项目。举例来说:工作生产中会经常接触噪音,那么职业病体检时就需要增加一个“电测听”项目,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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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厂矿、企业从事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凡经健康检查确定为职业禁忌症的,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调换岗位,以确保他们不再接触对他们来说是禁忌症的毒物;对于怀疑为职业病的,应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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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6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惩罚内容如下: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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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短期来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增加了企业支出,但是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可以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从而降低职业病风险和成本,直接或间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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